新版藥品經營質量規范6月起實施
2013-02-20 13:10:51 來源:蘭瑞環球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月19日召開新聞通氣會,發布新修訂《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藥品GSP")。與現行規范相比,新修訂藥品GSP提高了對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要求,增強了流通環節藥品質量風險控制能力,是我國藥品流通監管政策的一次較大調整,將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司長李國慶介紹,藥品GSP是企業藥品經營管理和質量控制的基本準則。此次修訂強化了藥品監管的兩個重點環節,即藥品購銷渠道和倉儲溫濕度控制,以及票據管理、冷鏈管理和藥品運輸這三個難點。到2016年規定期限后,對仍不能達到新修訂藥品GSP要求的企業,將依據《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停止其藥品經營活動。新修訂藥品GSP明確要求藥品購銷過程必須開具發票,出庫運輸藥品必須有隨貨同行單(票)并在收貨環節查驗,物流活動要做到票、賬、貨相符。要求委托方應當考察承運方的運輸能力和相關質量保證條件,簽訂明確質量責任的委托協議,并要求通過記錄實現運輸過程的質量追蹤。針對冷鏈管理,新修訂藥品GSP特別規定了此類藥品在運輸、收貨等環節的交接程序和溫度監測、跟蹤、查驗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