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紅利上繳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2014-05-07 10:28:10 來源:蘭瑞環球
財政部5月6日發布通知顯示,從2014年起,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最高為25%,讓更多的資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根據《通知》,國有獨資企業應繳利潤收取比例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其中,中國煙草總公司作為第一類企業為25%;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國家電網等14家第二類企業為20%;中國鋁業公司、中國黃金集團、寶鋼等70家第三類企業為15%;中國核工業集團、中國船舶工業集團等30多家第四類企業為10%;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2家第五類企業免繳當年應繳利潤。此外,符合小型微型企業規定標準的國有獨資企業,應繳利潤不足10萬元的,比照第五類企業,免繳當年應繳利潤。
《通知》要求,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股利、股息,國有產權轉讓收入,企業清算收入和其他國有資本收益仍按照有關經濟行為的財務會計資料執行。事業單位出資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政策按照《財政部關于中央級事業單位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收益收取比例提高至10%。
財政部表示,本次發布的《通知》,是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及《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關于提高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明確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的比例。





